圣彼得堡投资委员会服务规定
- 支持投资项目的准备和(或)实施的规定
- 考虑潜在投资者关于举行招标出售地块的申请,关于举行招标签订地块租赁协议的权利的申请
- 考虑潜在投资者关于初步批准不招标提供地块的申请
- 考虑潜在投资者申请提供无需招标的地块
- 考虑潜在投资者提供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在建工程的申请
- 审议着作权人在缔结关于重建、适应现代使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协定方面的申请
- 审议权利人就地块开发订立协议的申请
- 考虑特许公司、私人合作伙伴提供地块的申请
- 关于批准《圣彼得堡投资委员会管理条例》提供公共服务,以考虑潜在投资者举行招标土地出售的申请,招标签订租赁协议的权利根据圣彼得堡法 2004 年 5 月 26 日第 282-43 号“关于提供圣彼得堡拥有的房地产进行建设、重建和改造以适应现代用途的程序”的地块。
- 根据2004年6月26日第282‑43号"关于提供圣彼得堡拥有的房地产用于建造、重建和适应现代用途的程序"的法律,批准了圣彼得堡投资委员会为审议潜在投资者提出的未经招标提供土地的申请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法规。
- 关于批准圣彼得堡投资委员会关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条例,以考虑权利人就土地开发协议签订的申请。
- 根据2004年5月26日第282‑43号"关于提供圣彼得堡拥有的房地产用于建筑、重建和改造现代用途的程序"的法律,批准了圣彼得堡投资委员会为审议潜在投资者提出的提供建筑物、结构、未完成建筑对象的申请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法规。
- 根据2004年5月26日第282‑43号"关于提供圣彼得堡拥有的房地产用于建造、重建和适应现代用途的程序"的法律,批准了圣彼得堡投资委员会为审议潜在投资者提出的未经招标提供土地的申请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法规。
- 关于批准圣彼得堡投资委员会关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条例,以考虑权利人提出的缔结重建协议的申请,开展对建筑物、结构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工作
- 投资和战略项目委员会的行政法规,用于履行国家职能,对必要的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有理由通过圣彼得堡参与投资项目的实施作出决定公私伙伴关系
- 投资和战略项目委员会关于提供国家服务的行政法规,审查必要的材料,以确定是否有理由就战略投资项目、战略投资者或圣彼得堡的战略伙伴作出决定
- 圣彼得堡投资委员会关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法规,以决定向公民(车库所有者)支付赔偿金,并在提供的情况下以圣彼得堡预算为代价实施支付根据圣彼得堡的立法,在履行国家客户彼得堡的职能时,以圣彼得堡的预算为代价在集体停车场占用的土地上执行项目